厦门装修网

400-680-0011

装饰公司

  • 装饰公司
  • 家居建材
  • 设计师
  • 工长工人
  • 效果图
  • 搜文章
  • 搜产品
  • 搜视频
如何挑选装修公司,大数据来帮你!

厦门某餐厅装修质量低 酒店拒收景区租贷权引纠纷

来自:厦门网日期:2016-06-12 11:10:52
本来租贷合同签订后就应该尽快落实开工事宜,可是东海酒店却认为景区出租的餐厅装修质量不合格、不符合交房条件,他们拒绝接收;景区则认为建筑质量不存在任何问题,酒店应该尽快开始履行租赁合同。这场“拉锯战”一拖就是七年。这样一起特殊的合同纠纷案件近日在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

签了八年租约的房子,直到第七个年头还空着,莫非是租客犯了严重的“拖延症”?2007年,东海酒店(化名)以每月近6万元的价格成功标得某景区花园酒店项目的租赁权,租期自当年9月开始至2015年9月结束。合同约定,租赁期内若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另一方3个月租金并承担经济损失。厦门装修网小编了解到,本来合同签订后就应该尽快落实开工事宜,可是厦门东海酒店却认为景区出租的餐厅装修质量不合格、不符合交房条件,他们拒绝接收。

这样一起特殊的合同纠纷案件近日在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

本来租贷合同签订后就应该尽快落实开工事宜,可是厦门东海酒店却认为景区出租的餐厅装修质量不合格、不符合交房条件,他们拒绝接收;景区则认为建筑质量不存在任何问题,酒店应该尽快开始履行租赁合同。这场“拉锯战”一拖就是七年。2015年1月,景区主动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东海酒店也同意,但同时提出了近600万元的索赔要求,这当中包括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综合管理费、装修保证金、租金及经济损失等。但景区方面只愿意赔偿部分损失,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集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的合同双方因房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进行长达7年多的协商,却一直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最终导致讼争房屋长期空置。本来双方可以采取协商以外的其他措施(包括司法救济措施)来促成问题的解决,却怠于履行合同,放任自身利益受损,因此均存在过错。

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可预见的损失等综合因素,集美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景区应偿还酒店已支付的40余万元费用,并赔偿其损失45万元。

上述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如何挑选装修公司,大数据来帮你!

免费设计在线报价

结合当地市场,大数据实时分析计算

手机版

小程序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