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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看房书就要付中介费?厦门一女子屡收骚扰短信

来自:xm.zhuangyi.com日期:2017-03-08 14:12:15
母亲没看中的房子,儿子通过另一中介看中买下,母亲却屡收骚扰短信,这是厦门李女士最近遇到的烦心事儿,可以称得上是不堪其扰,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跟厦门装修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的过程,而且,小编提醒,中介要求签看房协议时,买房者应当看仔细再签字。

母子先后分别通过两家房产中介看了同一套二手房。最终,儿子与第二家中介完成交易,母亲却遭到第一家中介公司短信“威胁”。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李女士为什么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赶紧跟厦门装修网小编一起了解事情的经过。

看房书签订注意事项

最近,不堪其扰的李女士向相关媒体讲述了这件烦心事。

置业方:中介发短信骚扰

李女士的儿子小周想换房。今年1月中旬,李女士自己跟厦门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一名陈姓业务员去看了嘉华大厦的一套二手房,当时因为感觉厨房、卫生间通风不理想,没看中。看完后,中介公司让她签了“看房书”。

2月19日左右,小周通过另外一家中介公司,看中了嘉华大厦的同一套房子。李女士说,签协议之前,儿子叫她一起再去看了房子,她才发现儿子要买的这套房自己之前曾经看过。

该中介得知此事后,三天两头联系李女士索要中介费。李女士不堪其扰,将其电话拉黑,但是手机里还是收到不少对方发过来的短信。

调查人员看到,中介发过来的短信里有“如果是你不付中介费,你那套房子应该也不会住得很舒服”“如果不给的话,我怕我会做出什么不该做的事情”之类的话。李女士称,收到这些短信后,她曾报过两次警,但对方不出面接受警方调解。

中介:李女士跳单了

对此,中介公司称,他们是第一个带李女士去看这套房的中介。不管房子到底是李女士买还是她儿子买,李女士没有协商,就跳开他们,找其他中介去签,这种行为就是跳单。

带李女士去看房的陈姓工作人员则称,一直向李女士发短信,是因为之前几次约李女士到公司协商,对方不但不配合,还把她的手机号拉黑了。“当天开车去她家接,看完又送她回去,我们付出的劳务怎么算?”

调查人员看到,李女士和该中介签的“委托购房协议书”第四条写道:“经我公司居间服务上述房产后,委托人之后直接或通过其他第三方与业主实际成交该房产的,委托人仍应支付该房产成交总额的2.5%的居间费。”

律师:促成交易才能收费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吴文都律师说,房产居间服务要促成了交易,才能主张中介费。这起纠纷中,在房源共享的情况下,哪家中介公司促成了交易成功,谁(中介)才有权享有中介费。同一房源信息经多个中介公司发布,买方通过正当途径获取该房源信息的,也有权在多个中介公司中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交易。而如果是利用了某个特定中介的信息,故意不交易,造成跳单,则是委托方违约。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也认为,本起争议中,李女士的儿子买房合同签署并非中介促成。房屋居间中介服务包含了接待、讲解、看房、买卖合同订立准备、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过程,仅带客户看房,并未促成合同签署就要求对方支付全部中介费不合理,也违反合同法前述规定。如中介机构确实带李女士看房,有一定必要的支出,可要求李女士支付这部分费用。

罗律师提醒,中介要求签看房协议时,买房者应当看仔细再签字。

以上就是厦门装修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签了看房书就要付中介费?厦门一女子屡收骚扰短信的相关新闻,希望广大朋友们在看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涉及到签字内容是也需要仔细检查之后再签字,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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