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为何不让装修新房?
今年年初,赵先生通过熟人,买下湖滨南路813号的一套房子。“房子是二手房,原业主大约是在2005年买的,一直没住过。”
随后,赵先生便前往物业管理处,办理装修相关事宜。然而物业提醒他:“原业主还欠着我们物业管理费以及公维金等费用,共三四万元。我们准备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赵先生得知后,与原业主沟通,在付房子尾款时,预留了三万元左右,作为抵押。
接着,赵先生再去办理装修相关事宜。物业要求他签下一份保证书,内容大概就是物业管理处起诉原业主时,如胜诉或经过调解,原业主认可并认同金额超过三万元,那么赵先生就将原业主抵押给他的三万元全部交给物业管理处。“如果法院证实,原业主需要支付该金额费用,我们一定把这笔钱给物业。”赵先生爽快签下了保证书。
没想到,没两天物业就反悔了,要求赵先生把抵押的三万元交给物业管理处。“这怎么行?现在他们都没协商好,我要是给了,原业主不认,怎么办?”赵先生不同意。
“如果是这样,你也不能进去装修。”物业态度也很坚决。
原业主为何不交物业费?
“他们之间的纠纷,怎么还扯到我头上了。”赵先生很郁闷,原业主曾经告诉他,物业理亏在先,打不赢这场官司的。因为原业主发现,物业人员在那套房子住过一段时间,屋子里还装了空调、冰箱,放了沙发等物品,“至少住了一年的时间,煤气费都欠了近2000元”。
无法装修新房,赵先生一家挺郁闷的,找了多个部门,投诉无果。而在与物业沟通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频频起冲突。“他们之间的事情,应该他们自己处理。需要我们配合的地方,我们一定会配合,但是这种强制不让装修,实在是太蛮横!”赵先生希望物业赶紧给个答复。
3万元抵押金要交给谁?
为此,导报记者致电万亘物业的负责人李女士。李女士表示,原业主欠下了大笔的物业管理费、公维金等,物业方面就该问题已经采用法律手段,目前正在进行中。而对于原业主提及物业管理人员在房子里居住的事情,她认为需要讲究证据。
对于赵先生提及“把三万元费用交给物业管理处”的说法,李女士表示,主要是看赵先生一家急切想要装修房子想到的折衷办法。但这笔费用是寄放在居委会,让居委会作为第三方来保管这笔费用。“与原业主打官司需要一定时间,有居委会这个第三方,我们也能放心一些,才好先给他们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但该方案未能达成一致,双方继续僵持着。“因为原业主欠了很多费用,因此一直未给该住所供电,不存在断电一说。”李女士希望,双方冷静下来,好好沟通协商,找到问题最佳解决办法。导报记者 赖彩霞/文 赵先生 供图
律师说法
物业不得阻挠新业主装修
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林黎晖律师表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新业主无需承担之前业主所拖欠的费用,物业公司只能向之前的业主主张;物业公司不得阻挠新业主的装修,否则就会侵犯到新业主的合法权利,新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