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古龙御园前,一辆违停的土方车拦住了小区业主私家车的出路。有位业主着急了,想找土方车车主挪车,径直走进土方车停靠的那家轮胎店里。眼前的一幕,把他“震”住了……
轮胎店里俨然一个施工挖掘工地:店里已被挖出了一个深达6.5米的大坑。唯独留下了几根基础柱体,柱体中间还有不同程度的凿痕。“走进店里,有种站在悬崖边上的感觉。”业主当即向城管部门举报,跟厦门装修网一起了解详细情况。
从一层看地下二层,感觉站在悬崖边。
地下室入口。
接到群众举报后,同安区城管执法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叫停了轮胎店的“挖坑”施工,执法人员在周边排查违建,于7月4日又发现古龙御园中,另一家便利店底部也有个“大坑”。
昨天,各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工程师,对违建地下室进行评估、鉴定,并出具安全认定机构认可的方案。
现场 地下室挖成了“悬崖”
昨天下午,相关人员来到这家轮胎店。下到地下室一层,这里层高约1.5米,里面堆放着很多旧轮胎,灯光昏暗,乍一看空间不算太大。往里面又走了几米,才看到正在开挖的地下室二层。一大片区域被挖下去6.5米左右,深处危如“悬崖”。四周是光秃秃的黄土墙,到处都是裸露的钢筋。
在现场执法人员的指引下,相关人员发现有两根地下框架柱受损严重,钢筋裸露,外围包裹的水泥被剥离厚厚的一层。同时还有7根承重柱子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几块承重基石也被敲掉了一部分。地上有一堆渣土,角落里堆放着许多被剪下来的钢筋。
厦门装修网了解到,离轮胎店200米处的便利店底下,也有一个已经建筑完备的地下室。相关人员在里面走了一圈,发现墙壁四周已经贴满瓷砖,地下室的结构设计犹如“迷宫”,还配备了通风井。
城管 排险加固,启动追责
舆情发生后,厦门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许国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舆情响应机制,第一时间指派执法督查处、教育处、法规处赶赴现场,参与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提出如下要求:1.请同安区执法局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调查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2.立即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及修复意见;3.根据鉴定意见立即组织修复,消除安全隐患;4.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这两个违建的地下室,都是2011年偷偷开建的,其中轮胎店的地下室于今年再次施工扩建。轮胎店地下室大约300平方米,便利店下面的地下室大约180平方米,我们第一时间委托了厦门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来做安全鉴定。目前的工作是排险、加固、整改!”同安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助理向相关人员介绍。
有关部门将全力以赴第一时间查清事实,做好善后工作。据介绍,厦门市执法局目前成立两个工作组,安全鉴定组和责任追究组,已全面铺开取证和鉴定,对违法当事人的处罚措施正在研判中。
挖坑者 认识错误,配合整改
“为什么要挖这么深的地下室?”“物业为什么没有及时制止?”一系列的疑问不停地有业主提起。
古龙御园物业主任林先生说,7月3日晚上10点,物业接到业主举报,他们马上派安保人员去现场查看,当时店门关闭着。当天晚上,他联系轮胎店负责人吕先生,对方解释是要挖积水坑进行排水。“他们做得很隐蔽,平常都是用轮胎挡着,晚上才关门施工。”林主任解释,一层地下室有的时候,物业还没入驻,物业不知道开挖地下室这回事。“我错了!”轮胎店负责人吕先生向邻居们道歉,“我安全意识不强,以为在自己店里面应该问题不大,没想到给大家造成这么大的恐慌,我一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改,处理好这件事情。”
吕先生说,一层的地下室是2011年买店面装修的时候就已经挖好了的,因为轮胎行业的特殊性,门口现在不准放轮胎了,所以需要一个地方来储存大量轮胎。由于一层地下室经常会积水,所以才会挖地下室二层作为积水坑来蓄水。
厦门装修网获悉,昨天,执法部门已经对涉案的多家店面进行查封。
专家说法
地下室和主体建筑地基是分开的
深挖地下室,承重柱受损,是否会影响古龙御园建筑主体的安全?
连日来,同安执法局、建设局,及厦门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多个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联合办公,为群众破解难题。“从这个楼盘的规划设计图来看,店面和建筑主体的地基是分开的,不影响主体建筑安全。”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杨工程师表示。厦门市房屋安全鉴定所的黄工程师也认可这一观点,“现场检测发现,店面的地基和小区建筑主体的地基中间隔了剪力墙。”
建筑专家介绍,业主们说的“承重柱”,专业上称为“柱基础”;地下的回填土,建筑学上叫“持力层”。从技术角度出发,解决这两个“大坑”的安全隐患,难度不算太大。第一步是排险,给柱基础进行混凝土浇灌。第二步是详细验算,对持力层进行补强加固。只要保障施工执行质量,这两个地下室完全可以还原,不会留下隐患。
律师观点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要承担刑事责任
厦门装修网获悉,北京某(厦门)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房屋承重墙是房屋主要支撑结构,关系到房屋的使用安全。擅自拆除承重墙的行为,违反了房屋装修管理规定,损害了相邻业主的公共利益,楼宇安全和相关居住人员的生命安全随时会受到严重威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要承担刑事责任。